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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钦州市逐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11-11 15:32:27 点击:910 次 来源:行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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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钦州市逐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钦州市逐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现将《钦州市逐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加快推动我市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逐步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逐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24〕16号),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聚焦企业群众办事需求和办事场景,注重改革引领和数字赋能双轮驱动,以“线上线下一体化、应用场景一体化、数字赋能一体化、增值服务一体化、管理体系一体化”为重要抓手,推进政务服务全链条高效能审批,全过程高标准协同,全周期高品质服务,最大限度利企便民,激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内生动力。

  2024年,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实现国家、自治区第一批重点事项高效办理,新增优化本市5个“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2026年,围绕利企便民政务服务场景应用,每年实现一批高频面广的“一件事”高效办成。到2027年,基本形成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高效政务服务体系,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落地见效,大幅度的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

  1.持续推进线下政务服务“一门受理”。进一步强化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党委和政府直接服务群众的前沿阵地定位,确保其功能充分的发挥。科学合理设置综合服务窗口,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满足多种群众的办事需求。严格执行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除特殊事项外,原则上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现统一受理、一站式办结,切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承担政务服务职能的市各相关的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2.探索“一件事到家办”服务。依托邮政、银行、网络运营商等的运营网点以及各类园区设置便民服务点,推动“一件事”进网点、产业园区、村(社区)办理,推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桂通办”平台)与邮政、银行、运营商等自助服务终端对接,整合服务资源,开通政务专递,提供“一件事”审批结果快递到家服务,鼓励“一件事”异地办理免费邮寄,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各相关的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3.深化政务服务大厅“一窗通办”改革。全面落实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要求,深化简政放权,科学分区分类,规范服务管理,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服务专窗,实现“减事项、减窗口、减人员,增服务、增体验、增效能”目标。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形式,以自然人、法人、其他特色专区设置“2+X”专区(“2”即自然人和法人两类专区,“X”即办不成事反映、异地通办、增值服务等特色办事专区),打造标准化综合受理窗口,2024年底前,实现除特殊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综合受理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各相关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前)

  4.推动实现线上政务服务“一网通办”。除法律和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要通过“桂通办”平台统一入口进行办理。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和应用与“桂通办”平台深度对接,2024年8月底前,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完成全事项、全流程对接办理和业务协同。(牵头单位:市各相关的单位;配合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5.推动“一件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深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指南,落实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指南实施要素符合标准化要求。持续落实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一致,规范线下办事指南的编制,确保多渠道公布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同数同源、同步更新、同步发布。配合自治区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化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将“一件事”套餐纳入“桂通办”平台事项管理系统,建立统一动态调整基本目录。(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各相关的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6.推动企业和群众诉求“一线应答”。进一步整合各类政务服务热线,优先在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建立健全接诉即办响应机制。构建通过热线电话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一号快办”流程。提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报警服务台对接联动效率,科学合理分流非警务求助。设立经营主体专区,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更好服务。建立以二次办理、提、线索移送为主要内容的三级督办制度。〔牵头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12345热线管理中心);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7.推进关联事项场景集成办。开展应用场景一体化集成办理,编制石化、坭兴陶、陈皮等重点产业、特色产业“全生命周期”主题集成服务清单,优化产业企业准入准营服务。推出开办、核查、勘验、评估等领域“一件事”高效办成,实施证照章同销、证照映射改革,实现营业执照与食品生产许可证等11项许可证相应要素同步变更。实行“验登合一”、“两规合一”、“多评合一”改革,从项目立项、设计审查、用地、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编制“一件事”套餐,压缩办理时限。明确每个“一件事”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职责,编制公布规范准确、清晰易懂的办理流程和办事指南,推动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各层级协同落实。强化跨层级、跨部门政策、业务、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实现“一口告知、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网通办、一次办好”。强化线上线下联动,复制实施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行政审批等改革经验做法,开展并联审批、联合评审、联合验收、先建后验、无感审批等,压减办理时长,降低办事成本。通过视频会商、“掌上云勘验”平台、多层级联动、邮寄等方式办理跨层级“一件事”套餐。(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残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配合单位:市各相关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8.深化容缺受理场景承诺办。以政务服务部门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基础,对风险可控、纠错成本低且可以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范风险的政务服务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办理”审批服务模式。根据政务服务事项实施难度、风险可控程度、服务对象信用状况等,采用申请材料后补或免交、实质审查后置或豁免等方式,签订告知承诺书,明确办理条件,约定责任义务。建设审管衔接系统,实现线上审批、监管、执法等部门协同,建立差异化告知承诺事后核查和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审批、监管、执法等部门协同,依托钦州市审管信息系统,实现审批信息向监管、执法部门实时精准推送,监管部门做好承诺事项的兑现监管,构建“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监督”的全链条审管衔接体系,并逐步推动将承诺和履约信息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各相关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9.拓展异地办事场景跨域办。根据公司和群众需求,在医疗、养老、住房、就业、社保、户籍、税务等领域推出更多可实现全区通办、同城通办、就近能办等方式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和“一件事”,方便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持续建立与泛珠三角区域、西南地区、长江经济带城市“跨省通办”合作伙伴关系,探索与港澳台及东盟国家建立“跨境通办”。运用远程身份核验、音视频交互、屏幕共享等技术,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远程帮办服务。持续推进“云勘验+跨域办”,破解政务服务“一件事”跨域办勘验难题。(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各相关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0.推动政策兑现场景免申办。梳理惠民惠企政策,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政策宣传和解读,会同各类商协会,积极面向各类企业组织热点政策专题解读系列活动,提高非公有制企业的政策知晓度和解读能力。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优化办理流程,配合自治区推进一体化预算支付系统与“桂通办”平台双向对接,加强惠企惠民政策精准推送、免申即享,让企业及时享受到各项政策优惠。(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人民银行钦州市分行;配合单位:市各相关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1.强化证明场景电子化应用。完善电子证照应用推广机制,推动常用证照电子化。推进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互通互认和扩大应用领域,动态化管理电子证照发证、用证清单。推出不少于50个高频电子证明材料的网上申请、审批、开具、领取。持续加强电子印章“四章合一”公共服务能力。建立完整身份核验安全机制,优化身份核验规则,推动身份证、户口簿和驾驶证等高频材料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应用。(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市各相关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2.增强平台基础能力支撑。配合自治区优化完善“桂通办”平台统一身份认证、办件调度、用户管理等服务功能,作为全区政务服务统一公共支撑平台。不再单独建设市级及以下政务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各相关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3.增强智能化能力支撑。各级各部门应积极地推进在办事服务场景中探索应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新技术,优化重构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发证方式、管理架构,实现智能预填、智能预审、智能审批等功能。探索应用自然语言大模型等技术提升客服的意图识别和精准回答能力。(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各相关的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4.增强数据共享能力支撑。落实数据共享供需对接、规范使用、争议处理、安全管理、技术支撑等配套制度。分批制定钦州市数据共享责任清单,依托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全量汇聚共享,开展数据直达基层试点。探索建立“一数一源、多源校核”工作机制和数据质量反馈整改责任机制,实现政务服务实施规范与政务数据目录100%关联。(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各相关的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5.增强基础和主题数据库能力支撑。加强高质量数据仓体系建设,完善人口、法人、电子证照、空间地理信息、社会信用等基础库。按需整合教育、社保、交通、医疗、水电气等重点行业数据,建设一批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主题库。配合建设全区综合人口库、综合法人库等全生命周期综合库,对高频应用的数据实施物理汇聚。推动各类基础库、主题库、综合库全量实时接入广西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医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6.增强帮办代办能力。加强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帮办代办队伍建设,将“一件事”纳入帮办代办事项目录。制定企业“全生命周期”事项服务清单,明确项目各阶段应办理事项及其申报路径,制定帮办代办服务办法,编制客户服务手册,常态化入园入企服务,变“企业跑”为“代办跑”。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帮办代办窗口,组建政务服务语言无障碍服务专班,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陪同办、代理办、优先办等服务。优化重点项目建设全流程服务机制,推行重点项目审批“直通车”模式,在自贸区钦州港片区、产业园区等推行项目全流程帮办代办,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难点问题。积极宣传和引导使用“桂通办”平台语音唤起、预约、办理和问答式引导等智能帮办功能。(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各相关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7.丰富公共服务供给。在逐步优化提升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托育服务、住房保障等领域公共服务水平的基础上,推动水电气网等公用事业领域高频办理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同步将相关公共服务事项线上接入“桂通办”平台,加强各部门之间协作,加快跨部门信息互通共享,共同推进线上服务优化和完善。引导公用事业单位从企业和群众视角梳理服务事项,推动流程的优化、业务协同,推进水电气过户和不动产登记、水电气网联合报装、工程建设项目和投资建设审批等关联事项跨领域集成办理。(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通管办,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市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8.拓展增值服务内容。依托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渠道,鼓励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客户服务专区”,推出涉企服务“一类事”场景,提供咨询指导、查询解读等“一站式”、精准化、个性化的优质衍生服务;开展延时错时预约等服务,合理分流办事群众。依托政务服务大厅建设人大代表联络站,推动“政务服务监督岗”与“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应急响应处置窗口“三窗”同轨运行。探索统筹行业协会、市场化专业服务机构等涉企服务资源,一站式提供政策推荐、咨询、解读、申报等政策服务,公证、合规指导、涉企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融资担保、产业基金对接、上市培育等金融服务,人才认定、住房安居、资金补助等人才服务,科技公司培育、产学研对接等科创服务,外贸资源对接、报关退税咨询、汇率避险指导等国际贸易服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大数据发展局,钦州海关等;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9.建立办事无休制度。深化周末和节假日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在全市全面实施政务服务无休日工作制,使申请人可在下班时间、周末及节假日到政务中心办理,也可通过电话预约或网上预约等方式预约时间线下办理。(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各相关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前)

  20.健全完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严格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法》、“一网通办”管理办法、“桂通办”平台和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规范、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标准等。〔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12345热线管理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各相关的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21.健全完善政务服务制度体系。建立完善首席政务服务和数据官(以下简称首席政数官)、首席政务服务和数据代表(以下简称首席政数代表)管理体系,统筹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务服务和公共数据管理工作。市、县两级部门首席政数官由本级各相关的单位相关负责同志担任。将原政务服务窗口的首席代表转型为首席政数代表,具备政务服务职能的市、县区各相关的单位应安排首席政数代表常驻本级政务服务中心。推动政务服务领域相关法律和法规“立改废释”工作。推进依法及时向相关综合档案部门移交线上办事服务中产生的电子档案,不再以传统载体形式归档和移交,进一步规范电子档案的使用和管理等工作。(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档案局,市司法局等;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22.健全完善政务服务工作体系。推动窗口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行政办事员培训考试经费由各单位统筹考虑解决,落实行政办事员职业技能等级认证、奖励激励有关政策,建立统一考核机制,推进综合窗口人员统一配备和职业化发展。通过协会支撑、政企互联、政校合作等模式,创新政务服务和数字政府建设人才引进、培养、选拔和评价机制,组建一支业务素质过硬、能力水平突出、服务规范优质的专业化政务服务队伍。(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各相关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23.健全完善政务服务效能体系。推广应用全区政务服务统一数字运营平台,强化线上线下行政效能运行分析监测,持续为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和政务服务人员考核提供数据支撑。(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各相关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24.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体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县区,由行政审批局负责以核查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是不是满足法定条件、标准为核心的事前审查,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事中事后监管;未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县区,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承担政务服务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在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县区,按照当地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和“三定”方案确定监管职责。加强审管联动,优化审管信息双向反馈机制,审批过程和结果信息应及时告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应及时反馈监管执法信息。(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各相关的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专项工作重点推进,对列入国家和自治区重点事项清单的“一件事”逐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改革措施和责任分工。各县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对重点任务和重点事项实行台账式管理,及时来更新任务落实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交流经验做法,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见效。市“高效办成一件事”牵头单位要主动对接自治区主管部门,加强与市本级配合部门的协调沟通,结合实际,围绕重点事项清单逐项编制工作方案、办理流程和办事指南,完善跨区域办事业务标准和操作规程,并做好对本系统牵头“一件事”的督促与指导。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持续跟踪工作进展情况,收集反映问题、归集经验做法。鼓励各级各部门逐年创新推出一批“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持续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市级“一件事”牵头部门、各县区于2024年9月30日前将国务院、自治区和本市统一安排的每个“一件事”工作方案、办理流程、办事指南、办件案例及办件档案、宣传报道、工作总结等材料报送市行政审批局。

  有效发挥绩效考评指挥棒作用,将“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列为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科学设置绩效考评指标,明确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工作责任,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各项任务抓督查、抓推进。充分的发挥监督评估的导向作用,研究制定评估办法,综合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评定、群众满意度评价、政务服务体验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好差评”系统等开展评估评价,一直在优化线上线下办事流程,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形成“高效办成一件事”闭环工作机制,以此督促推动各级各部门以实干之风,行务实之举,收落实之效。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钦州市逐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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