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全省共立案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2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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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28 17: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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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南网9月11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9月11日,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施行一周年之际,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会同省住建厅、省民政厅、省残联共同举办“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通报福建省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相关情况,并发布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和一批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优秀案例。

  会上通报全省检察机关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情况。2020年最高检在全国部署探索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严格执行《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和法规,在各级残联、住建、民政等部门支持配合下,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高质效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案件,消除有形无形障碍,助力福建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品质提升。2020年以来,全省共立案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24件,诉前磋商结案106件,发出检察建议393件,诉前整改率达100%。

  据介绍,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在交通出行、社会服务、信息建设等方面所面临的现实难题,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有效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助推福建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品质提升。全省检察机关重点针对公共无障碍设施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现有无障碍设施不符合建造、改造时工程建设标准,无障碍设施被变更用途、非法占用、损坏等问题,督促协同有关部门落实整改,相关行政机关(属地政府)投入整改资金3268.9万元,整改无障碍设施3553处;省检察院联合省住建厅、省残联以残疾人、老年人高频出入的医院、市民服务中心等重点场所为切入点,就无障碍环境建设存在的实际问题与现实需求来做专题调研,梳理无障碍设施建设、信息交流、社会服务等领域重点问题15类,以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方式系统推动无障碍环境领域明显问题整改落实;聚焦无障碍信息交流,重点针对自助公共服务终端设备、紧急呼救热线等是否提供对应无障碍功能等问题,通过开展检察公益诉讼督促整改无障碍信息交流,让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信息交流无障碍;聚焦无障碍社会服务改造,各地通过公益诉讼监督手段,督促行政机关对与社会生活紧密关联的公共服务等进行无障碍服务改造14项,消除社会服务等各领域障碍。

  会上,发布了省检察院联合省住建厅、省民政厅、省残联会签的《关于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该意见是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的部署要求,充分的发挥检察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在无障碍环境建设中的职能优势,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工作,助推我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品质提升,切实维护残疾人、老年人等的合法权益。

  同时还发布了全省检察机关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优秀案例,这批案例涵盖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定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社会服务等重点类型,涉及交通出行、日常生活、办公办事等多重环境维度,也涉及医疗机构、市民服务中心、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充分展示了检察机关综合运用磋商、检察建议、圆桌会议、公开听证等办案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全面履职,并开展“回头看”持续跟进监督,实现“当下改”到“长久立”相结合,增强整改实效;体现了检察机关注重多方协同配合,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办案理念,注重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残联组织协作配合,共同厘清监管职责,研究整改方案,破解多头治理难题,以共商共建共治凝聚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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